為了提高書寫速度,中文漢字的簡化其實在1935(民國24年)即已準備推行,後因戰亂而延後,大陸新政府成立後,為了配合文化大革命,就把這一套簡化的漢字體系推出,以區別新與舊。但就整視覺映像的藝術觀來看,繁體中文雖難學,但就美學的角度而言,是比較美觀!
相傳是黃帝時期倉頡造字後,成了中國字的原型,經過各朝各代政治力介入,逐漸演變成形,到了唐朝才訂成現今的正楷字,這套文字體系已經有三千多年的歷史,其影響廣披中原四方。
中國漢字是精粹累積,但也是文化包袱,主要是漢字在書寫起來過於費時,學起來也很費事,在以前傳播科技落後的時代,尤其是動亂時代,當教育不普及時,以中國幅員如此廣大,方言各異的情況,如果漢字再不方便應用,那麼溝通起來真是問題多多啊!為了實用性推廣簡體字,是個不得已的文化政策。
馬英九提出的識繁書簡概念,我認為是不錯的想法,在現今手機或電腦打字如此方便的時代,在機械生產的書籍印刷上,採用繁體字,而在一般的手寫與日常生活上,推廣簡體,兩個體系並存,即方便又保有文化意涵,看繁體字不用煩惱浪費時間,寫簡體字又不用擔心民族文化減退,便民利政,何樂不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