紀錄片的開始(Origins of Documentary)
在廣義來說,所有非劇情性的描述,都可以是紀錄體(Documentary),包括書籍或影像,但是到1930年,當紀錄體這個字更廣氾的被應用後,其意義開始變得精確了﹔文字工作者、電影工作者(filmmaker)及攝影工作者,以混合現代主義風格及當代的社會主題意識,製作了許多作品,其目地是
在教育社會大眾了解艱困與不平的經驗。
早期攝影者如Thomson及Riis已經開始用影像紀錄社會不幸的事,但是他們對於視覺的創新並不感興趣。同時,他們喜歡用職業、社會地位及種族為分類方式描寫各行各業的人物。紀錄體的攝影工作者積極的在一般大眾中,找尋以人物為主題的題材,這些故事的主人翁,大都是在社會上蒙受不幸者,所以借著紀錄攝影,希望能喚起社會大眾,一掬感同身受的憐憫之心。早期的社會紀錄體作品,除了路易思.海林(Lewis Hine)的作品外,大多是傾向社會同情的議題。 飛影美客及電影理論的導入,強化紀錄體的應用發展,譬如說Vertov的作品「帶著電影攝影機的人」(Man with a Movie Camera),是他走出攝影棚,用電影攝影機拍攝街上的人事物,然後再剪輯成具節奏感的動態影像之街景秀。 在1920間,以紀錄體製作的影片加入了大膽且帶有情色的內容素材,如Grass(1923),是一部描寫每年從伊朗冒險而出的移民生活。Grass這部片子是由Merian C. Cooper及Ernest B. Schoedsach 共同拍攝,後來他們倆又去製作了金剛(King Kong,1933),展現早期紀錄體中的影像劇情張力及娛樂價值。美國飛影美客Robert Flaherty花了十六個月在加拿大Hudson Bay與當地土著在一起,連續紀錄他們的生活,拍攝出了一部票房成功的紀錄片「北方的北極熊」(Nanook of the North)。 雖然表演或劇本在製作紀錄片的飛影美客中並不被刻意要求,但這並不是絕對的﹔譬如在拍攝「北方的北極熊」期間,導演Flaherty重導了一幕海豹屠殺的場面。Flaherty的公眾魅力讓這部作品合理化,因而引起大型電影製作公司的興趣,開始找尋下一個「北極熊」式電影。
紀錄片(Documentary)這個字現在不僅應用在電影或攝影作品中,同時出現在社會科學的文獻、大眾文學、電台節目及藝術運動中。這些運用模式相互激盪,讓紀錄體的影像作品的範圍擴大,總歸而論,建議製作者必須是處在中立的觀察角度以呈現事實。Grierson提出紀錄片應該展現出詩或預言式的力量,他堅持認為紀錄片應該是一個了解如何應用美學來反美學的運動(anti-aesthetic’ Movement)。但是,安瑟.亞當斯(Ansel Admas)卻駁斥這種結合藝術與觀察法的論點,嘲諷的提出「那些都不是懂攝影的,只是一群拿著照相機的社會學者罷了!」
歷經多年,當紀錄片的正確性及完整性的疑問日漸增多,其最重要的對社會觀察及社會吶喊的功能日趨式微。現在這個字是廣泛的指視覺及調性相當的檔案資料或攝影作品。譬如作家Eudora Welty報導美國南方三代生活的作品,或是Carl van Vechten的1400張知名人物的人像照。現在的紀錄體影像的內容,徘徊在攝影者的生活經驗之視覺描寫,或支援社會科學理論的應用。
及至現在紀錄體的影像表現手法應用到了影視製作上, 目前廣氾的應用在許多者要製片裡,觀眾很容易就可以發覺其與過去的表現手法之不同處!
文/王路易
Also article cited from “Photography a culture History” by Mary Warner Mariene , p280